财经金融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
近日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、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《网络主播行为规范》(下文简称《规范》)。《规范》对涉及财经金融的直播提出要求,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,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。有业内人士指出,近年来财经金融领域直播乱象时有发生,出台相应规范将有助于引导网络主播规范从业行为,提高网络主播队伍整体素质,治理行业乱象,规范行业秩序。
随着近年来短视频、网络直播的迅猛发展,各类金融机构、财经媒体、自媒体、财经专家等纷纷开始加入到网络的传播形式中来。然后,也有不少未取得专业资质的财经“大V”通过直播、视频等形式发布各类财经评论或言论观点。
(图片来源:国家广播电视总台)
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人事司负责人表示,网络直播节目大量涌现,网络主播数量快速增长,在传播科学文化知识、丰富精神文化生活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,发挥了重要作用。同时,网络主播队伍素质良莠不齐,进入门槛低,部分网络主播法律意识淡薄、价值观念扭曲,传播低俗庸俗内容、散布虚假信息、诱导非理性消费和大额打赏、炒作炫富拜金、偷逃税、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,严重扰乱行业秩序,污染社会风气,人民群众反映强烈,亟需对网络主播行为予以规范、加强监管。为加强规范管理,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广泛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,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共同起草形成了《网络主播行为规范》。
对于金融直播,监管机构曾多次发布相关风险提示。2020年10月,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2020年第5号风险提示,提醒社会公众:应注意甄别金融直播营销广告主体资质,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购买金融产品;认真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重要信息和风险等级,防范直播营销中可能隐藏的销售误导等风险;树立科学理性的金融投资、消费观念。
2021年1月,天津银保监局提醒社会公众称,直播带货这一新媒体购物形式出现以来,受到消费者,尤其是年轻消费者的青睐。其中,有些金融产品相关的直播营销行为存在风险隐患。为此,应注意甄别金融直播营销广告主体资质,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和渠道购买金融产品;认真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重要信息和风险等级,防范直播营销中可能隐藏的销售误导等风险;树立科学理性的金融投资、消费观念。
在本次《网络主播行为规范》第十三条明确指出,网络主播应当自觉加强学习,掌握从事主播工作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。对于需要较高专业水平(如医疗卫生、财经金融、法律、教育)的直播内容,主播应取得相应执业资质,并向直播平台进行执业资质报备,直播平台应对主播进行资质审核及备案。该《规范》适用于通过互联网提供网络表演、视听节目服务的主播人员,不仅包括网络平台直播人员,还包括与用户进行实时交流互动、以上传音视频节目形式发声出镜的人员。
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指出,目前各直播平台会对主播的资质进行审查,但是在专业领域,对直播门槛的界定还缺乏统一的标准。他指出,在专业领域的直播中,部分主播本身不具备资质或者不专业,直播乱象容易产生误导,这种现象的确需要整治。同时,对直播准入门槛的设置、直播资质的发放,应该有公平透明的标准和程序。